锅铲撞上铁锅的脆响在耳边炸开,我猛地往后一缩,差点把刚打散的蛋液泼出去。灶台上的火苗“呼”地蹿起老高,舔着黑黢黢的锅底。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站在灶前,要独立完成一碗蛋炒饭。
案板上躺着昨晚的剩饭,硬邦邦地结成一团。母亲只匆匆交代了句“先炒蛋,再下饭”,便出门去了。我手忙脚乱地往碗里磕鸡蛋,蛋壳碎片差点混进去,好不容易用筷子搅成一片金黄,油锅已经热得冒青烟。我闭着眼把蛋液倒进去,“刺啦”一声,油星四溅,吓得我差点丢了铲子。等定睛一看,边缘的蛋液已经凝成焦黄,中心却还嫩汪汪地晃着。我胡乱翻炒几下,铲起一块尝,咸得发苦——方才撒盐时太紧张,手抖得不像话。
蛋是炒坏了,但饭总得下锅。我把那团冷饭摁进锅里,它顽固地抵抗着,铲子下去像在挖一块硬土。热力慢慢渗透,米粒终于松动,一颗颗裹上了油光。我把碎鸡蛋胡乱搅进去,白的米,黄的蛋,混在一起,颜色倒有了几分样子。厨房里满是油烟味,我的额头渗出汗来。
盛进碗里,米饭有些地方还结块,鸡蛋也炒老了,谈不上什么“金包银”。我舀了一勺送进嘴里,米饭外热里凉,蛋块咸淡不均。可嚼着嚼着,那股热腾腾的锅气,还有鸡蛋的焦香,混着一点锅底微微的糊味,竟生出一种奇异的踏实。这碗炒饭,它不完美,甚至算不得好吃,但每一粒米、每一块蛋,都是我的手,我的眼睛,我那颗七上八下的心,和这片噼啪作响的烟火共同完成的。
许多年后,我尝过无数碗更精巧的蛋炒饭,但总记得那个午后灶台前的兵荒马乱。那碗粗粝的炒饭,是我与生活最朴素的初次交手。它告诉我,烟火人间,滋味万千,最真切的那一味,往往藏在第一次笨拙的尝试里,藏在手忙脚乱的翻炒间,藏在那份不够完美却足够热腾的诚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