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店员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保障酒店与员工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在职员工。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共同维护酒店正常运营秩序与企业形象。
第二章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第三条 仪容仪表
1. 上岗须穿着统一制服,保持整洁、平整,正确佩戴工牌。
2. 发型得体,面容清洁。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女员工宜化淡妆,不染艳丽发色。
3. 保持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除婚戒外,不佩戴夸张饰物。
第四条 言行举止
1. 使用礼貌用语,主动问候宾客。接待客人时保持微笑,态度亲切自然。
2. 站姿坐姿端正,行走轻稳。不在客人面前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3. 与客人交谈时,目光正视,耐心倾听,不随意打断。
第三章 考勤与休假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员工须按部门排班准时出勤,上下班亲自打卡或签到。
2.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第六条 请假程序
1. 请假须提前填写申请单,按权限审批:1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
2. 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但须在返岗后当日补办手续。未办手续或未经批准缺勤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第七条 各部门须制定详细岗位说明书,明确各职位职责、工作流程与标准。
第八条 员工须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严格按标准操作,保证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九条 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及时汇报工作进展。遇职责交叉事项,以保障服务为优先,主动协作。
第五章 安全与保密
第十条 严格遵守酒店安全规定,熟悉消防器材位置及应急疏散程序。发现安全隐患须立即报告。
第十一条 未经许可不得携带酒店物品外出。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酒店重点安全区域(如机房、财务室等)。
第十二条 保守酒店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数据、、内部文件等。离职后仍须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章 奖惩规定
第十三条 奖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绩效加分、物质奖励或晋职晋级:
1. 服务优质,屡获宾客书面表扬。
2.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
3. 遇突发事件处置得当,避免重大损失。
4. 拾金不昧,金额或价值较大。
第十四条 处分
1. 轻微过失(如仪容不整、迟到):口头警告,扣绩效分。
2. 一般过失(如与客人争执、工作疏忽造成投诉):书面警告,扣除相应奖金。
3. 严重过失(如旷工连续2天、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隐患、泄露一般信息):记过,可能降职或降薪。
4. 重大过失(如盗窃、打架、泄露核心机密、严重失职导致重大损失):立即辞退,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培训与发展
第十五条 新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酒店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服务礼仪、安全知识等培训,员工须按要求参加。
第十七条 酒店鼓励员工提升业务能力,对通过自学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认证者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