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就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私营企业利润的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直接背:
时间范围: 主要在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之前。
“四马”指啥: 把企业利润分成四份:
1. 国家所得税(约占30%)。
2. 企业公积金(约占10%~30%),留给企业发展。
3. 职工福利奖金(约占5%~15%),给工人的。
4. 资方股息红利(约占25%),给资本家分的。
政策目的: 这是对资本家生产资料实行赎买的一种方式,目的是限制剥削,引导企业走向公私合营。
最终结果: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这个政策被“定息”制度取代。资本家不再按利润分红,而是按股额拿固定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