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最低分列表(本科批次)
江苏(历史类):522分
江苏(物理不限):488分;物理化学组484分
天津(综合改革):509分
河北(历史类):531分;(物理类):496分
浙江(综合改革):542分
辽宁(历史):548分;(物理):500分
广东(历史):513分;(物理):499分
湖南(历史类):517分;(物理类):499分
山东(综合改革):498分
海南(综合改革):557分
上海(综合改革):413分
湖北(历史类):544分;(物理类):506分
青海(文科):442分;(理科):377分
江西(文科):555分;(理科):499分
宁夏(文科):492分;(理科):400分
安徽(文科):563分;(理科):492分
重庆(历史类):526分;(物理类):505分
内蒙古(文科):489分;(理科):416分
甘肃(文科):481分;(理科):407分
广西(文科):484分;(理科):438分
河南(文科):549分;(理科):500分
贵州(文科):515分;(理科):413分
福建(历史类):515分;(物理类):503分
黑龙江(文科):469分;(理科):409分
陕西(文科):489分;(理科):433分
四川(文科):519分;(理科):493分
云南(文科):537分;(理科):485分
山西(文科):511分;(理科):454分
吉林(文科):486分;(理科):450分
新疆(文科):433分;(理科):39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