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各类稿件(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稿、宣传材料、项目报告、技术文档、会议纪要等)的创作与发布,确保内容的原创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知识产权与信息声誉,特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部门及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所创作、提交、发布的一切内部稿件。
三、原创标准定义
1. 核心要求:所有稿件必须为员工独立创作或在本办法允许范围内合理引用、改编。禁止直接抄袭、剽窃任何外部或内部未经授权的作品。
2. 原创性认定:
完全原创:基于自身实践、调研、思考所形成的全新内容。
合理汇编:对已公开的公司资料、行业公共信息、法律法规条文等进行筛选、整合、逻辑重构,形成具有新视角或新价值的文稿,并需注明资料来源。
授权改编:对已有作品(包括外部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等,必须事先获得明确版权授权,并在稿件中显著标注原作品信息及授权情况。
四、实施与管理细则
1. 责任主体:稿件的起草人为第一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稿件的原创性负有审核责任。
2. 创作流程:
起草阶段:起草人应自觉遵守原创标准,对引用内容做好来源标记。
审核阶段: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应将原创性作为重要审核项。对疑似非原创或引用不当的内容,有权要求起草人说明来源或进行修改。
提交/发布阶段:经审核通过的稿件,方可进入正式提交或发布流程。
3. 引用规范:
引用公司内部非公开文件、数据,须经文件所属部门书面同意。
引用外部资料、观点、数据,应准确注明作者、标题、出版物/网址、日期等来源信息。单一稿件非原创内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全文实质内容的20%。
禁止使用未注明来源的网络图片、字体、设计素材等。
五、核查与违规处理
1. 公司综合管理部有权对已发布或拟发布的稿件进行随机原创性抽查。
2. 发现疑似违规稿件,将通知相关部门及起草人进行说明与核查。
3. 经查实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及所属部门给予以下处理:
内部通报批评。
责令撤回稿件、消除影响。
取消当期相关评优资格。
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法律纠纷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六个月。试行期满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
XX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