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
受让方(乙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现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1.2 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价款为甲方因本次股权转让所获得的一切对价,包含甲方原始出资及股权溢价。
1.3 支付方式与期限: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法律纠纷。
2.2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为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并已如实向乙方披露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负债、或有负债、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全部重大信息。
2.3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3.1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2 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3 乙方受让股权系基于其自身对目标公司的独立调查和判断,愿意承担因受让股权可能产生的商业及法律风险。
第四条 股权交割与变更登记
4.1 双方确认,自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即享有并承担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甲方不再享有已转让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益。
4.2 双方应于交割日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相互配合共同准备齐全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所需的全套法律文件。
4.3 甲方负有主要义务,应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主导并积极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予以必要协助。
第五条 费用与税费承担
5.1 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各项收费(如工商登记费等),由________方承担。
5.2 因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等),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及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未*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信息,亦不得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转让总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
7.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作声明与保证,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股权变更登记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转让总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其他约定或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审批、变更登记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