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王某某(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李某之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身份证号码: 110XXXXXXXXXXXXXXX
住址: 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被申请人: 李某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涉嫌罪名: 涉嫌XXXX罪
现羁押于: XX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贵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李某予以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李某因涉嫌XXXX罪,目前已被贵局/贵院刑事拘留/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作为李某的家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认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特此申请,理由如下:
一、李某涉嫌的犯罪性质非暴力、非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险性较小。本案案情基本查清,主要证据已收集固定,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李某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此次涉嫌犯罪系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所致,其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三、李某家庭情况特殊,需要其履行家庭责任。家中尚有年迈多病的父母(或幼小的子女)需要其照顾抚养,其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或唯一抚养人),长期羁押已使家庭陷入严重困难。
四、李某在本地有固定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社会关系),符合取保候审的居住条件,保证能随传随到,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与审理。
五、申请人愿意作为保证人,依法履行保证人义务,监督被保证人李某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申请人愿意依法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认为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完全能够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更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恳请贵局/贵院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审查并批准对李某的取保候审申请。
此致
XX市公安局/XX市人民检察院/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王某某(签名/捺印)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