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委托人姓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如上。现因[填写具体原因,如:个人事务处理、工作繁忙、异地不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至第一百七十五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将本人名下部分事项的处理权限委托于[受托人姓名],并就本次委托的效力范围与法律责任明确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权限
本人授权受托人,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就下述第[ ]项事项,以本人名义代为处理相关法律行为:
1. 代为办理位于[房产具体地址]的不动产(产权证号:[ ])的出售、签约、过户、缴税、抵押登记及相关手续;
2. 代为办理本人名下[银行名称及账号]账户的资金存取、转账、理财、销户等全部银行业务;
3. 代为处理与[对方当事人/机构名称]关于[合同/纠纷编号]一案的调解、谈判、诉讼、仲裁、签署法律文书及领取款项事宜;
4. 其他事项:[请在此处用明确无歧义的语言描述具体委托事务]。
第二条 委托效力范围
2.1 本委托书为特别授权委托,效力仅限于第一条所列明之具体事项及期限。受托人不得超越该范围行使任何代理权。
2.2 对于第一条未列明或描述不清的事项,本委托书不发生授权效力。受托人如需处理委托范围外事务,须另行取得本人的书面授权。
2.3 本委托书效力不当然及于委托事项所可能衍生出的其他无关法律行为。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 委托人权利义务:
(1) 应确保委托事项的合法性,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
(2) 有权随时了解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并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终止本委托;
(3) 承担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
3.2 受托人权利义务:
(1) 应在授权范围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审慎处理委托事务;
(2) 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协助,并有权拒绝进行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代理行为;
(3) 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结果,移交处理事务中取得的全部财产及文件;
(4)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法律责任辨析
4.1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直接承担。
4.2 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实施的行为,未经委托人追认的,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由受托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受托人有代理权的(即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委托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受托人追偿。
4.3 因委托事项本身违法或委托人指示不当导致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4.4 委托人与受托人因履行本委托书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委托的变更与终止
5.1 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撤销委托或变更授权内容,自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效。但需对善意第三人承担可能产生的责任。
5.2 本委托书因委托期限届满、委托事务完成、委托人撤销委托、受托人辞去委托或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终止。
5.3 委托终止后,受托人应履行第三条规定的报告及移交义务。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受托人(签字确认知悉全部条款):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