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父):【父亲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子):【儿子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因长期理念冲突、情感隔阂及不可调和的矛盾,经慎重考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就断绝父子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声明:
第一条 关系断绝
自本声明书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自愿断绝生物学及法律拟制关系之外的一切亲属关系与社会关系。双方不再以父子相称,不再承担基于传统父子所产生的任何道德期待与情感羁绊。
第二条 权利义务终止
1. 甲方自愿放弃要求乙方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未来生养死葬事宜与乙方无关。
2. 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继承。
3. 双方互不干预对方未来的生活、工作、社交及家庭事务,不得以父子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或主张权利。
第三条 经济独立与清算
1. 双方确认,截至本声明签署之日,彼此间已无任何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纠纷。如有未尽经济事宜,视为一方自愿放弃。
2. 自即日起,双方经济完全独立,任何一方新产生的债务、责任均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第四条 保密与互不打扰
1. 双方承诺对本声明内容及导致断绝关系的具体细节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恶意散布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论。
2. 双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登门、通讯、网络等)主动打扰对方及其关联家庭成员的生活。
第五条 生效与唯一性
本声明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按指印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声明为双方真实意愿的最终表达,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相关交流。
甲方(父)签字及指印: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子)签字及指印: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如有):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