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信息提供方): ________
乙方(信息接收方): ________
鉴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将向乙方披露或提供相关保密信息,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信息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定条款: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定所称“保密信息”指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的,与双方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数据、技术资料、经营计划、、财务信息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须对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2. 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作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 乙方应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仅必要人员可获知信息,并确保其承担同等保密责任。
4.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保密信息泄露,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具体保护措施说明。
2. 甲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检查乙方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 若乙方违反本协定,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四条 保密期限
本协定的保密义务自甲方提供信息之日起生效,至该信息进入公有领域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义务之日止,不以双方合作终止而失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定任何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定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