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有限公司于【请填写召开年份】年【请填写召开月份】月【请填写召开日期】日在【请填写详细开会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股东【请填写应到股东人数或名称】人/名,实到股东【请填写实到股东人数或名称】人/名,代表公司股权【请填写实到股东所占表决权比例】%,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请填写表决方式,如: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请填写具体议案名称,如: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填写同意股权比例】%,反对【填写反对股权比例】%,弃权【填写弃权股权比例】%。
二、审议通过《关于【请填写具体议案名称,如: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填写同意股权比例】%,反对【填写反对股权比例】%,弃权【填写弃权股权比例】%。
(可根据实际议案数量增减条款)
以上决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会股东签字/盖章:
(此处留出签字盖章位置)
【请填写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请填写决议通过年份】年【请填写通过月份】月【请填写通过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