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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大全 2013劳动合同法全文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修正版)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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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劳动合同法全文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修正版)全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修正版)全文解读》说起这个劳动合同法,最早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但后来为了管住当时特别乱、特别多的劳务派遣用工,国家在2012年底做了次专门的修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2013年修正版,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修正版)全文解读》

说起这个劳动合同法,最早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但后来为了管住当时特别乱、特别多的劳务派遣用工,国家在2012年底做了次专门的修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2013年修正版,从2013年7月1号起正式生效。这次修改,主要心思都花在了怎么收拾劳务派遣这事儿上,但整个法的基础框架和大部分重要规定,还是延续了2008年那一版的精神,核心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劳动合同制度给完善起来。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基本规矩

首先得明白,只要你一上班,就算劳动关系建立了,不管合同签没签。但法律要求,必须签书面的合同,最晚不能超过上班后一个月。要是单位拖着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没签,那不好意思,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得付你双倍工资。如果拖过了一年还没签,那法律就直接当作你们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之前那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单位该给还得给。签合同得讲规矩,公平自愿、协商一致,还得诚实守信。合同里该有的东西得写全乎,比如工作内容地点、工资多少、社保怎么交、有没有危险啥的,这些都是必备条款。

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听着吓人,其实不是铁饭碗,只是没有明确的到期日,不是不能解除。法律规定了几种情况,只要劳动者想续签,单位原则上就得签这种长期合同:第一种,你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干了满十年;第二种,单位刚开始搞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企改制时,你在这单位干满十年并且离退休不到十年了;第三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的时候。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单位用工满一年还不跟你签书面合同,法律直接“视为”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关于试用期的那些限制

试用期不是单位想定多久就多久。法律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能超两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不管你在同一个单位换岗还是升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能再让你“试用”一回。试用期工资也不能随便给,不能低于你正式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也不能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还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关于员工主动辞职也能拿补偿的情况

以前很多人觉得,自己主动提辞职,啥补偿都别想。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种情况,就算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干了,单位也得给经济补偿。比如说,单位没按合同提供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依法给你交社保。再比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了你的权益;或者单位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你签合同。只要是这些原因,你提出解除合同,单位就得掏钱补偿。

五、关于合同到期终止也要给补偿的情况

这个变化也挺大。以前合同到期了,一拍两散,单位一般不用给钱。现在不一样了,除了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待遇续签合同,而你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外,只要是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终止,单位就得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任务完成了合同终止,单位也得给补偿。

六、关于2013年修正的核心:严格规范劳务派遣

这次修正的重头戏,全是冲着劳务派遣去的。第一是严格限制岗位,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也就是那些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岗位、或者正式员工因学习休假暂时空出来的岗位。第二是提高了干这行的门槛,想开劳务派遣公司,得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注册资本从50万直接提到了200万。第三是强调同工同酬,派过去的员工,该拿的工资福利得和用工单位里干同样活的正式员工一样,而且要在合同和协议里写明白。第四是罚得更狠了,没许可就干这生意,要取缔、没收赚的钱还得罚款;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法,罚款*也提高了,严重的还可能吊销派遣公司的执照。

七、关于其他重要的补充规定

劳动合同法还有个配套的《实施条例》,里面明确了一些具体操作。比如,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只要原单位没给补偿,在算新单位的经济补偿时,可以把在老东家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进来。还规定了,除了法律明确的那几种终止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再自己约定其他终止条件。

阅读提示

可以从开头点题、段落层次、细节描写和结尾升华四个角度借鉴本文写法,用于日常作文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