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被保全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身份证号或法人代码]
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姓名/公司全称]
[地址/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或变更)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法院简称]财保[XXXX]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或请求解除对[具体财产信息,如:账号XXXXX、房产证号XXXXX]的查封/冻结/扣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审理/执行([XXXX])[法院简称][民/商]初/执字第[XXXX]号[案由]一案中,应被申请人申请,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法院简称]财保[X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扣押申请人价值[金额]元的财产(或具体列明财产)。申请人认为,该财产保全措施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且已对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申请保全所依据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重大争议,其主张的[具体债权,如:货款、借款本金及利息]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申请人已就基础法律关系提出实质性抗辩(可简述理由,如:合同未生效、已履行完毕、存在质量异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应以权利义务关系基本明确为前提,本案显然不符合该条件。
二、被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已远超其诉讼请求可能支持的数额。其诉讼请求标的额为[金额]元,但贵院实际冻结/查封的财产价值约[金额]元,远超合理范围,违反了比例原则,构成超标的保全。
三、申请人已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足以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等值现金担保/经贵院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担保/其他足额财产担保(请具体说明担保方式及价值),请求贵院在变更担保方式后解除对现有财产的保全。
四、涉案被保全财产对申请人具有特殊重要性,继续保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例如:[如系基本账户,说明对企业发放工资、缴纳税费、日常运营的关键性;如系唯一住房,说明对家庭成员基本居住权的影响;如系生产设备/原材料,说明将导致生产线停滞、订单违约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陈述)。
原财产保全裁定依据不足,且已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当损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复议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撤销(或变更)原保全裁定,解除(或调整)相关保全措施。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本复议申请书副本[份数]份;
2. 证据材料清单及复印件[份数]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材料、财产权属证明、评估报告、影响说明等);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