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与投档
四川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如果各省有自己的投档规则,学校会参照执行。大多数省份采用综合成绩投档或录取,综合成绩由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组成。
专业成绩要求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设计类本科专业的四川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的设计类专业统考。报考漫画本科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的合格分数线为165分(总分300分)。只有达到此合格线,才有资格报考组织校考的高校。
文化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四川省考生进档后专业审录排序规则
设计类本科、美术类本科、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录取。专业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文化分相同,先比较专业成绩,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舞蹈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进档后审录排序规则
设计类、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舞蹈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同分排序细则(适用于按综合成绩录取的情况)
综合成绩相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总和,总和高的优先。如果这个总和还相同,就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高低来决定。
专业调剂与退档
如果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会被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