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源瀚汉语,聚合查词、组词、成语与写作参考入口
首页 范文大全 合作社财务制度_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新版)

合作社财务制度_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新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资产安全,促进健康发展,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会计法》及本社章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经济业务活动的财务管理,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第三条 财务管理遵循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资产安全,促进健康发展,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会计法》及本社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经济业务活动的财务管理,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财务管理遵循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理事长对本社财务管理负总责。监事会负责财务监督。

第五条 配备专业会计和出纳,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会计负责核算、报表编制、档案管理;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日记账登记。

第六条 财务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制度。理事长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或出纳。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大额支出(具体额度由成员大会确定)须编制预算并经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批准。

第八条 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限额规定,超限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严禁挪用公款。

第九条 银行账户专户专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预留印鉴由会计与出纳分别保管。按月核对银行账户,编制余额调节表。

第十条 成员出资、公积金、财政补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分别建账核算,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四章 收支与审批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收入须当日存入银行或交予出纳,开具统一票据,严禁截留、私分。

第十二条 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日常小额开支由理事长审批;大额经营性支出由理事会集体审批;重大资产购置、投资等由成员大会批准。所有支出凭证须真实、合法,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

第十三条 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标准由成员大会另行规定,严禁超支报销。

第五章 资产与物资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台账,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资产购置、折旧、处置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 建立成员账户,详细记录成员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交易量(额)及返还金额,作为盈余分配依据。

第六章 债权债务管理

第十六条 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定期核对,防范呆坏账风险。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第七章 盈余分配

第十七条 年度终了进行决算,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含公益金)后,剩余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总额不低于60%,其余按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比例分配。具体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成员大会决议通过。

第八章 财务公开与监督

第十八条 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于公开栏公布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等。年度财务报告须经监事会审核,成员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监事会每月审查财务收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员有权查阅财务资料。

第二十条 财务档案(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由会计按年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十五年。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赔偿;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

阅读提示

可以从开头点题、段落层次、细节描写和结尾升华四个角度借鉴本文写法,用于日常作文训练。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