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
202X年X月X日下午X时许,在XX项目推进会议结束后,因对工作分工意见不合,销售部员工张某与策划部员工李某在会议室发生口角。现场同事多次劝阻无效,双方情绪逐渐激动,随后矛盾迅速升级为激烈肢体冲突,导致会议室物品损毁(玻璃杯破碎两个、座椅倒翻三把),张某手部轻微划伤,李某颈部有抓痕。事发后,周边人员立即将双方拉开,并报送行政部与安保处介入处理。
经调查,此次冲突系双方长期沟通不畅、未能理性解决分歧所致,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关于“禁止在工作场所发生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的规定,对办公秩序与团队氛围造成了恶劣影响。现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涉事人员处理如下:
1. 对张某、李某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2. 责令二人提交书面检讨,并在部门会议上公开致歉;
3. 暂停其参与当前项目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冲突调解与沟通培训。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秉持职业态度,理性沟通分歧,共同维护和谐工作环境。特此通报。
XX公司行政部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