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__年。甲方应于租赁期起始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人民币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押____付____,首期租金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后续租金应按(□月/□季/□半年/□年)提前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交予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
第四条 相关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甲方承担:房屋租赁税、房产税及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第五条 房屋使用及维护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或分割出租。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或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生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结构的;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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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备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 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