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餐厅服务人员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维护餐厅品牌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餐厅全体前台服务人员,包括领班、服务员、传菜员、迎宾员、收银员等岗位。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仪容仪表:上岗须着统一工装,保持整洁无破损。发型得体,妆容淡雅,个人卫生良好。佩戴工牌于左胸显眼处。除婚戒外不得佩戴夸张饰物。
第四条 行为举止:站姿挺拔,行走稳健。使用礼貌用语,微笑服务。禁止在营业区倚靠、蹲坐、聚众闲聊、玩手机及做不雅动作。
第五条 考勤纪律:按时上岗,严格执行排班与交接制度。请假需提前申请并获批准,严禁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六条 领班:负责本班次现场服务组织与协调,监督服务标准执行,处理一般性顾客投诉,协助新员工培训及排班交接。
第七条 服务员:准确介绍菜品酒水,规范点单、上菜、席间服务及餐后收台。及时响应顾客需求,确保区域卫生与餐具整洁。
第八条 传菜员:准确、迅速传递菜品,核对桌号与菜品信息,协助服务员上菜,保持传菜通道畅通与卫生。
第九条 迎宾员:主动热情迎送顾客,准确安排座位,管理候客秩序及订位记录,维护门口区域环境。
第十条 收银员:准确结账收款,规范操作收银系统,每日核对账目,保管好票据现金,唱收唱付清晰。
第四章 服务流程规范
第十一条 餐前准备:按时完成区域卫生、餐具摆放、物料补充及设备检查,参加班前会。
第十二条 接待服务:顾客进门后60秒内须有问候响应。点单时主动提示特色与忌口,复述菜单确认。上菜报菜名并规范摆放,及时撤换骨碟烟缸。
第十三条 餐后工作:顾客离席后5分钟内完成收台翻台。及时补充台面物品,恢复就餐环境。做好设备设施检查与报修。
第五章 安全管理与客户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掌握消防器材位置与使用方法,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服务中注意防滑防烫,确保顾客与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 客户关系:耐心听取顾客意见,遇投诉立即上报领班或经理,不得争辩推诿。保护顾客隐私,未经许可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奖励:月度表现优异、受顾客书面表扬、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通报表扬、绩效加分或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处罚:违反仪容、行为、考勤规定者,视情节予以警告、扣罚绩效。因服务态度、操作失误引发顾客严重投诉或造成财产损失者,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餐厅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旧版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