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甲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号码]
乙方(子/女):[姓名],身份证号:[号码]
丙方(子/女):[姓名],身份证号:[号码]
(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增减当事人)
鉴于:
1. 立协议人原共同生活,现已具备分户独立生活条件。
2. 为明确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父母赡养及债权债务等事宜,经各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分家析产原则
各方确认,本协议遵循公平合理、团结和睦、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不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共有财产分割明细
1. 房产分割:
2. 动产分割:
3. 其他财产及权益:(如土地使用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需明确分割方式)
第三条 父母赡养安排
1. 赡养方式:甲方自愿选择随乙方共同生活,丙方需定期支付赡养费。
2. 赡养费标准:自[日期]起,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赡养费人民币[金额]元,于每月[日期]前支付。
3. 医疗费用:甲方重大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比例]%,丙方承担[比例]%。
4. 其他赡养义务:(如居住安排、日常照料、精神慰藉等具体约定)
第四条 债权债务处理
1. 家庭共同债权:[债务人][金额][归还计划],由[方]负责追索,所得归[方]所有。
2. 家庭共同债务:[债权人][金额][偿还计划],由[方]负责偿还。
3. 各方确认,分割后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 户口及户籍处理
各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时限]内,办理完毕相关的户口分立、迁移手续。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本协议所涉及财产均为当前已知的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后各方不得再就分割前家庭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2. 甲方保留的财产,其后续处置权由甲方自主行使,乙方、丙方不得干涉。
3.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数字]份,甲方执[数字]份,乙方执[数字]份,丙方执[数字]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协议人签字(按手印):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丙方:[签名] [日期]
见证人(如适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见证人:[签名] [日期]
拟定核心提示:
1. 财产清单务必详尽:所有动产、不动产、存款、债权债务需逐一列出,避免遗漏引发后续争议。
2. 权属证明是关键:涉及房产、车辆等登记财产,必须核对清楚权属证书编号,分割方案需具备可操作性。
3. 赡养条款需具体:赡养方式、费用标准、支付时间、医疗负担比例等必须量化、明确,具有可执行性。
4. 权利义务应对等:结合财产分割与赡养义务,体现公平性。例如,承担主要赡养义务或放弃主要财产权利的一方,可在其他方面获得适当补偿。
5. 见证与备案:建议邀请村委会、居委会或近亲属等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可进行备案,增强协议的公信力。
6. 法律用语应规范:使用“归…所有”、“自愿放弃”、“承担…责任”等明确的法律措辞,避免歧义。
7. 保留必要附件:可将财产照片、权属证书复印件、债务凭证等作为协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