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我单位组成考察组,于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测评、社会面调查等方式,对拟录用人员张明同志的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张明,男,汉族,1998年5月出生,籍贯XX省XX市,硕士研究生学历,2023年6月毕业于XX大学XX专业。现为XX市XX公司职员。
二、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情况
通过查阅张明同志的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及相关政治学习记录,并与其毕业院校导师、现工作单位领导同事、所在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了解,考察组认为: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创新理论,关注国家时事政治。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态度鲜明。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档案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入党(团)材料、奖惩记录等完整规范。
三、 道德品质与行为表现审查情况
经调查了解,张明同志道德品质良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待人诚恳,团结同志,群众基础扎实。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学习刻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曾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工作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与同事关系融洽,未发现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据其所在社区反映,该同志遵守社会公德,家庭邻里关系和睦,无不良生活习气,未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在社区表现良好。
四、 遵纪守法与社会信用情况
经核查公安机关、征信系统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反馈信息,张明同志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未发现存在“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恶意欠款、失信被执行等不良信用记录。遵守网络信息安全规定,未发现其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或参与非法传播活动。
五、 审查结论
张明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理想信念较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良好,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经审查,未发现影响其录用为公务员的问题。
六、 落款
考察组成员(签名):
王 某某(组长,单位及职务)
李 某某(成员,单位及职务)
赵 某某(成员,单位及职务)
(考察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