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料采购与验收标准
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必须执行供应商资质审核与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验收时严格检查原料感官性状、包装完整性、保质期限,肉类需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果蔬类需进行农残快速检测并记录。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二、仓储管理规范
食品贮存严格实行分区分类,设置原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并明显标识。冷藏设备温度需控制在0-4℃,冷冻设备不高于-18℃,每日两次温度记录。仓库保持通风干燥,离地离墙存放,执行“先进先出”周转原则。食品添加剂设专柜保管并登记使用台账。
三、加工过程控制
生熟食品加工区域、工具、容器严格分开,采用色标管理(红色生食、蓝色水产、绿色蔬果、黄色熟食)。烹饪中心温度需达70℃以上,冷荤专间温度不超25℃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每餐次留样不少于125克,保存48小时并记录留样信息。
四、餐具消毒与场所卫生
餐具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流程,消毒后餐具大肠菌群检测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日生产结束后对加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每周一次全面消杀,防鼠防蝇设施完好率达100%。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每日晨检记录身体状况。
五、废弃物处理与召回制度
餐厨废弃物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收运,建立处理台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启动召回程序,24小时内向监管部门报告,召回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食品安全自查每月开展一次,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并跟踪验证。
六、数字化管理要求
鼓励采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原料采购至成品销售全程信息可查询。后厨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保存30天记录,公示“明厨亮灶”二维码。建立电子化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食品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