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子攥着那三匹骆驼换来的三十五块钱时,手心里攥着的仿佛不是现大洋,而是他整个的未来。那是一个刚从乡下闯入北平的青年全部的热望: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一个干干净净的未来。他像一头年轻的、浑身是劲的骆驼,深信只要肯低下头,一步一个脚印地拉,就能把整个世界都拉到自己的车上来。
他拉车的样子是真好看。跑起来,腿长步大,腰里沉稳,路过积水都不肯减速,仿佛溅起的不是泥点,而是他向上挣命的决心。那辆车成了他的宗教,他的“幻光”。他觉着,有了车就有了一切,就能“睁开眼就有饭吃”,就能在人前挺直腰杆。他于是勒紧裤腰带,从牙缝里省,从汗毛孔里抠,把自己变成了一座只进不出的银窖。可他不知道,在这座吃人的城里,他攒下的不是钱,而是命运预先标好价码的。
打击来得又准又狠。车被兵抢了,钱被侦探讹了,虎妞的“爱情”带着算计的黏腻缠上来。每一次挣扎着从泥潭里爬起,身上就多糊一层更脏更厚的泥。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一点点被磨掉:从体面要强的祥子,到犹豫妥协的祥子,再到最后那个蹲在街头,眼里没了光,只顾着讨价还价卖骆驼的“骆驼祥子”。他曾经追逐的“幻光”——那辆洁净、独立、充满希望的车——被现实的泥泞彻底吞没了。他发现,个人的力气在时代的旋涡里,渺小得像一粒尘埃,你再挣扎,风往哪里吹,你就得往哪里飘。
最让我心里发冷的,不是祥子最终的行尸走肉,而是这个过程里那种缓慢的“被同意”。他开始抽烟、喝酒,他接受了虎妞的安排,他学会了跟老弱病残抢生意,他甚至觉得能坐在白房子里吃零嘴是种“享受”。他不是突然堕落的,他是被生活一锤一锤,敲掉了所有棱角,最后自己都觉得,这样“滑”着活,也挺省力气。那幻光熄灭了,连灰烬都没剩下,只剩下无边无际、适应了的黑暗。
合上书,那匹骆驼的背影总在眼前晃。祥子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那头最初驮着梦想的骆驼,只是生活的沙漠太大,我们跑着跑着,有的丢了水囊,有的跪下了膝盖,有的忘了要去哪里。我们嘲笑祥子的结局,或许只是因为,我们还未走到他那个十字路口。他的悲歌,是一曲关于“努力为何徒劳”的古老诘问,在每一个时代,都隐隐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