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慎于近日遗失[请在此处填写证件名称,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信息如下:
证件名称: [例:居民身份证]
持有人姓名: [您的姓名]
证件编号: [例:身份证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编号等,能填写完整尽量填写]
发证机关: [例:XXX公安局、XXX大学]
发证日期: [可选填]
特此声明: 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上述遗失证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无关。
补办通知: 本人已向相关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新证件,原证声明作废后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及使用功能。
声明人: [您的亲笔签名或印刷体姓名]
[联系电话: 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刊登日期: [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