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的核心内容,是党员身份的基本标识和行为准则。在新时期背景下,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并自觉践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党员的权利是*赋予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主体作用的保障。主要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保障党员权利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需要各级党组织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营造*讨论、积极监督的良好环境。
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主要包括: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履行党员义务是党员的天职,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尺。
新时期践行党员权利与义务,关键在于知行合一。要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理解*党规,准确把握权利与义务的内涵、关系和实践要求,增强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思想自觉。要积极参与党内生活,勇于行使权利。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等活动,主动参与党内事务讨论与决策,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监督,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锻炼党性。要立足岗位职责,模范履行义务。将党员义务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在服务群众中担当作为,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彰显先进性。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为前提,自觉将个人行为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既要严肃纪律,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又要健全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正当权利,激发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每一名党员都应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统一于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