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管理部门日常运作,明确职责权限,优化工作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与成本控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所有工程项目及相关管理活动,部门全体人员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部门职责与岗位规范
第三条 工程管理部门核心职责:
1. 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前期策划、设计协调、招投标配合、施工监管、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管理。
2.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与安全法规。
3. 编制并监控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4. 负责现场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检查,组织处理技术问题与工程变更。
5. 协调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及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关系。
6. 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的收集、审核与归档管理。
第四条 岗位规范:
1. 工程部经理:全面负责部门工作,审批重要方案,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 项目经理:对具体项目负全责,落实项目目标,管理现场团队,是项目第一责任人。
3. 专业工程师(土建、电气、给排水等):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与现场实施监督,解决专业问题。
4. 资料管理员:负责所有工程文件、图纸、合同的收发、登记、归档与保管。
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第五条 项目启动阶段:
接收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组,明确成员分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报部门及公司审批。
第六条 施工准备阶段:
1. 组织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形成书面记录。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 复核施工单位的进场人员、机具及材料报验。
第七条 施工阶段:
1. 实行日常巡检与周联合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质量、安全、进度,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闭环。
2.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 工程变更须按《变更管理流程》申请、评估、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先施工后补单。
4. 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项目进度、产值、成本及需协调问题。
第八条 竣工验收与移交阶段:
1. 项目完工后,组织预验收,督促整改。具备条件后,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并协同完成项目实体与资料的移交工作。
3. 进入保修期,明确保修责任,建立台账,及时响应和处理保修问题。
第四章 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九条 质量管理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关键工序旁站监督。每月召开质量分析会。
第十条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工程师有权责令停工并立即上报。
第五章 资料与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采用统一编码体系。
第十二条 重要文件传递(如图纸、变更、通知)必须留有书面签收记录或可靠电子凭证。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部门定期对项目及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进度符合率、质量合格率、安全零事故、成本控制率及资料完整性。
第十四条 对模范遵守制度、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工程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