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主要是讲《通用规范汉字表》对几十年前的老标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称《一异表》)做了很多调整和更新。
简单说,《一异表》是1955年发布的,当时定了810组字,每组选一个当规范字,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但这表发布后,因为各种实际需要,一直在调整恢复一些字。比如1956年就恢复了“阪”字用于“大阪”这种地名。1986年根据新的《简化字总表》,又恢复了11个字当规范字。1988年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恢复了“翦、邱、於、愣、黏”等15个字。这里有个有意思的事,比如“愣”字在《一异表》里本来是“楞”的异体字要被淘汰的,但1988年后它自己成了规范字,“骨骼”也不能写成“骨胳”了。
最大的变动是2013年《通用规范汉字表》出来,它基本取代了《一异表》。这个新表做了好几类调整。第一类是把原来被当成异体字的26个字直接“转正”为规范字。比如挫、愣、邱、凋、黏、於、晔、晖、镕、翦这些字都算规范字了,不再被看作是“銼、楞、丘、雕、粘、于、燁、輝、熔、剪”的异体字。这里“雠、䜣、阪”三个字比较特殊,它们只在特定场合算规范字:“雠”用在“校雠”、“仇雠”这些词里;“䜣”可以用在姓氏人名里;“阪”还是主要用地名,像“大阪”。
第二类是新调整了45个异体字为规范字。其中6个是完全放开,比如“皙、瞋、噘、蹚、凓、勠”,它们不再作为“晰、嗔、撅、趟、栗、戮”的异体字。另外39个字是在特定用法上算规范,主要也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或科学技术术语。比如“昇”和“陞”都是“升”的异体,但现在可以用于人名(像毕昇)或地名。“甯”是“宁”的异体,现在可用于姓氏人名。“仝”是“同”的异体,也可用于姓氏人名。
第三类是把原来10组异体字里的“正字”和“异体字”身份对调了。比如原来“祇”是正字,“衹”是异体字,现在调整成“衹”是正字,“祇”成了异体字。不过“祇”在表示地神(读qí)时,还是算规范字。类似对调的还有“汚”和“污”、“兎”和“兔”、“寳”和“寶”等。
第四类是把两组异体字组合并了。“鹼、鹻、碱、堿”这四个字原来分两组,现在合并成一组,以“碱”为正体,其他都是异体。第五类是删掉了“撚、挼、捼、䟖、婐、騃”这6个和其他字构不成真正异体关系的罕用字。
总结一下,核心思想就是:汉字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异表》在历史上起到了统一规范、减少混乱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用字习惯变化,很多当初被淘汰的字因为实际需要(尤其是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这些领域)又被恢复了有限或完全的使用资格。现在的规范是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它更细致地考虑了字的使用分工和实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