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强化《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的执行效力,特制定本补充执行规范。所有高空作业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 作业前准备规范
1. 资质与状态核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饮酒、过度疲劳或服用影响判断力的药物等情况。作业班组负责人每日需进行岗前状态检查并记录。
2. 方案与技术交底:凡离坠落基准面2米及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书面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全员签字确认。
3. 设备与工具检查:每次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帽、安全带(含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锁器等)、安全绳、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完好性自查。对升降平台、吊篮、脚手架、生命线等设备设施进行使用前联合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启用。严禁使用破损、失效的防护装备与工具。
4. 环境风险评估:必须评估作业环境。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夜间作业须保证充足照明。对作业区域下方的坠落半径进行警戒隔离,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安排地面监护。
二、 作业中执行规范
1. 防护装备使用:作业中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颌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悬挂在牢固的构件或专用生命线上,严禁低挂高用或缠绕在移动、不牢固的物件上。在移动过程中,必须保证始终有可靠的安全带系挂点。
2. 设备规范操作:严禁攀爬脚手架护拦或从非通道上下。使用梯子时,必须有人扶守,且梯脚防滑措施到位。在吊篮、升降平台内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与平台连接。严禁抛物,工具材料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
3. 行为纪律约束:作业期间严禁嬉戏打闹、接打手机。严禁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或强行违章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域。
4. 过程监护与联络:必须设立专人全程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应实时观察作业人员状态与环境变化,保持有效联络(如对讲机),发现险情立即发出停止作业指令并组织撤离。
三、 作业后收尾规范
1.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清理作业面,恢复拆卸的安全设施。
2. 将防护装备、工具整理归位,并进行简易保养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更换。
3. 填写当日作业安全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及处置情况进行备案。
四、 监督与责任
1. 现场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对以上规范执行情况负有直接监督检查责任,有权对任何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处罚。
2.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有权在安全条件不具备时停止作业。
3. 凡违反本规范,视同违反《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 生效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作为《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承诺书具有同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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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填写单位名称]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