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著作权方):________
乙方(出版方):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购书合同》(合同编号:____)履行过程中对作品衍生新版本的命名规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衍生新版定义
本协议所称“衍生新版”指基于原合同标的作品内容,经修订、增补、改编或形式变更后形成的新的出版物版本,包括但不限于修订版、增订版、精装版、口袋版、电子版、有声版等。
第二条 命名权归属
1. 原作品名称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享有使用权。
2. 衍生新版的副标题、版本说明(如“修订版”“纪念版”)等命名要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使用。
第三条 命名原则
1. 衍生新版名称须保留原作品核心标题,可增加版本标识。
2. 命名不得损害原作品完整性或降低其文学价值,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性表述。
3. 若衍生新版内容改动幅度超过30%,需在封面明确标注“重大修订版”或同等说明。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对乙方提交的命名方案享有审核否决权;发现命名不当可要求乙方限期修改。
2. 甲方义务:应在收到乙方命名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3. 乙方权利:在甲方认可范围内自主设计衍生新版封面及版本标识。
4. 乙方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在衍生新版名称中使用甲方姓名或笔名进行突出标注;不得擅自变更已协商确定的命名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命名纠纷或衍生新版销售受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参照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第六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为原《购书合同》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