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监测,近期受全球变暖与厄尔尼诺现象叠加影响,我国及全球多地出现极端高温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温天气的严峻性与危害性
当前高温天气已非季节性常态。科学研究表明,一场强厄尔尼诺事件正在酝酿,与全球变暖共同作用,可能导致2026年冲击有气象记录以来的高温极限。高温是“沉默杀手”,极易引发中暑、热射病等健康问题,并对电力供应、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构成严重威胁。各单位务必克服麻痹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一)强化户外作业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作业。日最高气温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严禁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二)保障特殊人群安全健康。各社区、单位需加强对老、弱、病、幼等高温敏感人群的关怀指导。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户外作业。引导公众在午后高温时段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外出时做好防晒,科学补水,注意饮食清淡。
(三)确保关键行业领域安全运行。电力、水务、交通、建筑、环卫、物流等行业要制定高温应急预案,加强设备巡检,防范因用电负荷过高引发的故障。农业生产单位需注意防范高温热害对农作物的影响。
三、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实物代替。
(二)合理调整工作安排。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平台企业应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
(三)畅通*与救助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建筑施工、环卫、外卖物流等行业为重点,严查违法行为。对因高温作业引发中暑或事故伤害的,应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待遇。
四、加强预警,提升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温危害和防护知识,普及中暑症状识别与急救常识。倡导节约用电、错峰用电,鼓励居家采取空调设定26℃、使用湿毛巾擦身等科学降温方式。
五、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印章)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