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法条就死磕这几个,都是真题常客:
公司法,重中之重,卷三绝对主角。公司法第147条背熟了,管人用的是它:
没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不能当董监高。
因为贪污贿赂破坏经济秩序被判刑的,或者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完不到5年,不能干。
个人搞垮公司有责任的,或者当法定代表人把公司整没了的,吊销执照起不到3年,都不能干。
自己欠一*债还不上,也没戏。
公司法第149条,管事儿用的也是它,董监高的“七不准”,尤其注意竞业禁止、自我交易这些坑,收入要归公司。
公司法第152条、153条,诉讼用的。股东想告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得先书面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去告,他们不干或拖30天,股东才能自己上。
票据法,虽然独立分高不多,但考点固定,抓基础分。重点就记几个核心特征和权利:无因性(票据关系和基础买卖关系分家)、文义性(按票面写来)。票据权利分两种:付款请求权(第一权利)和追索权(要不来钱再追)。再记住抗辩分“物的抗辩”(对谁都行)和“人的抗辩”(只能对特定人),以及票据丢了怎么补救(挂失止付、公示催告那些)。
复习口诀和套路句式:
判断董监高资格:“无能力、有前科(经济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未满5)、搞破产(有责未满3)、搞吊销(有责未满3)、欠债不还”——沾一个就不能干。
判断关联交易/竞业禁止:“看章程,看同意,相对人无恶意就有效”。比如董事长换车,只要交易方不知道他违反公司章程,这买卖就有效。
股东想告董监高流程:“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被拒/30天不理/情况紧急,自己才能去法院代位告”。
票据权利核心:“付款请求权先行使,不行再使追索权;票据无因是核心,签了字就认账”。
商法整体复习套路:
不像民法理论深,商法就靠精准记忆法条细节和刷穿真题。它各科(公司、票据、破产、保险等)比较独立,但“重者恒重”。把历年真题里商法部分按知识点归类做一遍,重复考的点就是下一年重点。前期不用猛刷题,后期冲刺阶段抓公司法和票据法这几个核心法条,记牢就能捞不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