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文化课总分)
第一批本科院校:文科587分,理科585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A线:文科540分,理科530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B线:文科507分,理科507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A线:文科448分,理科450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B线:文科360分,理科365分。
体育类
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340分,术科235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A线:文化280分,术科200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B线:文化275分,术科200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A线:文化255分,术科190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B线:文化245分,术科180分。
美术类
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342分,术科240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A线:文化295分,术科223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B线:文化265分,术科210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A线:文化220分,术科195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B线:文化200分,术科165分。
音乐类
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342分,术科76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A线:文化268分,术科64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B线:文化260分,术科63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A线:文化235分,术科55分。
第三批专科院校B线:文化200分,术科45分。
其他
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50分,需有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退役士兵单独划线。
市属专科学校面向本市招生的分数线可由市级招生委员会根据情况另行划定。
说明:以上为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2008年分数线:文科一批570分,理科564分。2009年普通类一本线对比2008年涨幅:文科涨17分,理科涨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