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为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现场应急处置执行程序,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火警确认与报警
1. 任何人员发现火情(烟雾、火光、异味或手动报警器鸣响),应立即就近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 现场人员或首批到达的指挥人员须迅速核实火情,确认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有无人员被困。
3. 确认火情后,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清晰说明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及有无人员被困,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4. 同时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启动与初期处置
1. 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确认火情后,立即启动消防应急广播,循环播放疏散指令,并联动启动相关消防设施(如排烟系统、消防泵等)。
2. 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接报后迅速赶赴指挥位置(消防控制中心或预设安全集结区),统一指挥行动。
3. 现场第一目击人或附近员工应立即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消火栓进行扑救,力争在火灾初期阶段将其扑灭。灭火时应确保自身安全,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消灭”原则。
4. 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队员接到指令后,须在3分钟内穿戴好防护装备,携带器材赶赴现场,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
三、应急疏散组织
1. 疏散指令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或由各区域疏散引导员在确认火情后自行组织。
2. 各楼层、区域疏散引导员(通常为各部位负责人或指定员工)立即组织本区域人员沿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有序撤离。严禁使用电梯。
3. 疏散时,引导员应保持冷静,指示人员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姿沿疏散指示标志快速前进,并提醒人员关闭房门。
4. 优先疏散着火层及相邻上下楼层人员,特别注意疏散行动不便的孕妇、病患、老人及访客。
5. 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室外安全集结区(通常为广场、停车场空旷地带),各部门负责人立即清点本部门人数,并向指挥部报告。
四、灭火救援配合
1. 单位义务消防力量在专业消防队到达前,继续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控制火势蔓延,并引导、协助人员疏散。
2. 专业消防队到达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移交指挥权,并汇报火场情况、人员疏散情况、起火部位、有无易燃易爆及被困人员等信息。
3. 安排专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引导消防车辆和人员进入最佳位置。
4. 指派熟悉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人员协助消防队员作战,提供所需资料和支援。
五、安全警戒与后勤保障
1. 安保组立即在建筑物外围设置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火灾现场,维护外部秩序。
2. 设备保障组视情切断非消防电源、关闭燃气总阀,确保消防电梯、应急照明、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 医疗救护组在安全区对疏散出的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重伤员立即联系“120”送往医院。
4. 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物资、器材、饮水等支援。
六、事后处置
1. 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2. 清点受损情况,统计上报。
3. 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电气燃气设备安全,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组织人员返回。
4. 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本预案,明确自身职责和疏散路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演练。
2.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闭式防火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但不上锁,严禁占用、堵塞。
3. 火灾时,切勿贪恋财物,切勿返回火场。
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预案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