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推进“督行严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提升执行力与落实力为核心,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与突出问题,通过强化督促、严格检查、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形成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保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 重点内容
(一)督任务进度。对照既定工作计划与时间节点,全面核查各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指标的推进情况,及时发现滞后环节与潜在风险。
(二)查责任落实。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现象,确保责任链条紧密衔接。
(三)严作风纪律。深入检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促整改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与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取得实效。
三、 工作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与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访谈、数据核查等多种手段,确保督查工作深入扎实、客观公正。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如实反映,严肃处理。
(三)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加强部门间、层级间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督查工作合力。
(四)注重长效,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常态化督查问责机制。
五、 结果运用
专项行动的督查结果将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干部个人考核、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周密部署,以“督行严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报。
[发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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