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多媒体会议室设施完好、运行有序,提高会议效率与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规范。
一、预约与准入
1. 会议室实行预约登记制,使用部门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通过内部系统或行政部提交申请,注明会议时间、规模、设备需求及负责人。
2. 预约成功后,使用方凭确认凭证在约定时间使用会议室,不得私自占用或转借。如需变更或取消,须提前四小时通知管理部门。
3. 非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控制区域。
二、设备使用
1. 操作人员需接受基础培训或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连接外接设备或擅动线路。
2. 开机顺序:先开启电源时序器,再启动投影机、电脑等终端;关机顺序:先关闭电脑及终端,再关闭投影机,最后关闭总电源。
3. 使用中若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联系技术管理员,不得自行处理。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使用部门照价赔偿。
三、会场管理
1. 会议期间请保持设备清洁,禁止在设备及桌面上放置水杯、食物,防止液体或异物进入设备。
2. 使用方需自备会议资料存储设备,使用后须清除电脑中的个人文件及记录,不得留存涉密或隐私信息。
3. 控制室内音量及照明,避免对相邻区域造成干扰。会议结束后,须将座椅、设备归位,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四、支持与责任
1. 行政部负责日常预约调度与巡检,技术部负责设备维护、故障排除及定期保养。
2. 重要会议可申请专人现场技术保障,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
3. 违反本规范且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将视情节暂停该部门会议室使用权限,并通报处理。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落款:公司行政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