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借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金融监管新规,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双方
出借人(甲方):[甲方姓名/名称],证件号码:[甲方证件号]
借款人(乙方):[乙方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乙方证件号]
第二条 借款基本信息
1. 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大写]元(小写:[金额小写]元)。
2. 借款用途:[具体合规用途,例如:日常消费/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借款不用于购房、股票、期货等投资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3. 借款期限:自[起始年]年[起始月]月[起始日]日起至[终止年]年[终止月]月[终止日]日止。
4. 利率及计算方式:执行年化利率[利率]%,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司法保护范围。
5. 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3)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分期偿还。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约定收取本金及利息。
2. 应于[日期]前将借款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凭证为本协议附件。
3. 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要求除外。
4. 不得采用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等方式催收。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要求甲方按约放款。
2. 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3. 应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借款用途等相关资料。
4. 如发生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如涉诉、重大疾病、失业等),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提前还款与展期
1. 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2. 乙方申请展期,应于还款期限届满前[十五]日提出,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还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计付利息外,应按当期未还本金的[百分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总计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2. 乙方违反约定用途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诉讼/仲裁,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且借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2. 通知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为准,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借人)签章:
签字/盖章: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乙方(借款人)签章:
签字/盖章: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乙方姓名]
开户行:[银行名称]
账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