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某某,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李某某,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车辆牌号:XXXXXX,保险公司:XXXX保险公司(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号: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及其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依法赔偿申请人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捌万伍仟柒佰元整(¥85,700.00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许,申请人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XXXX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XX市XX路由东向西行驶至XX路口时,与被申请人李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XXXXXX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XXXXXX号)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张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紧急送往XX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申请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住院治疗共计XX天,进行了内固定手术,出院后仍需定期复查、康复及后续取内固定物二次手术。此次事故给申请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贵队/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申请,具体损失明细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票据,共计人民币伍万叁仟贰佰元整(¥53,200.00元)。
2. 住院伙食补助费:XX天 × 100元/天 = 人民币XXXX元整(¥X,XXX.00元)。
3. 护理费:XX天 × 150元/天 = 人民币XXXX元整(¥X,XXX.00元)(由家属护理,参照当地护工标准)。
4. 误工费:误工期自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医嘱建议休息期满(或暂计XX天),本人月平均工资为XXXX元,误工费为人民币XXXXX元整(¥XX,XXX.00元)。
5. 交通费:因就医和处理事故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共计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6. 车辆维修费:经保险公司/维修厂定损,摩托车维修费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7. 残疾赔偿金(待鉴定):待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后另行计算。(若已鉴定则列明等级与具体金额)
8. 精神损害抚慰金:鉴于事故导致申请人伤残并遭受巨大精神痛苦,主张人民币XXXXX元整(¥X,XXX.00元)。(与伤残等级挂钩)
9. 后续治疗费(取内固定):根据医院证明,预估后续手术及康复费用为人民币XXXX元整(¥X,XXX.00元)。
以上各项暂计合计人民币捌万伍仟柒佰元整(¥85,700.00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和鉴定为准。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队/法院依法主持调解或判决,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赔偿请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 /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某某(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3.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复印件一套;
4. 误工证明、收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5. 交通费票据;
6. 车辆损失鉴定报告或维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