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本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在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保教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在本园食堂、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中,或因本园组织的集体用餐活动中,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以及可能造成师生健康损害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副园长、保健医负责人
成员: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各班班主任、保安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1. 全面负责本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2. 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3. 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4. 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及与家长沟通工作。
5. 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救治及善后工作。
三、事件分级与响应
(一)事件分级:
1. 一般事件:涉及人数较少(3人以下),症状轻微,无生命危险。
2. 较大事件:涉及人数较多(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症状明显,需医学观察。
3. 重大事件:涉及人数多(10人及以上),出现危重或死亡病例。
(二)应急响应:
1. 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启动园级响应,组织救治并报告。
2. 较大及以上事件:由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本预案,全面指挥处置,并在一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
第一发现人(教职工)应立即报告保健医和领导小组,同时控制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后,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人数、主要症状、已采取措施等。
(二)现场处置:
1. 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封存可能导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现场留样食品及患者呕吐物(排泄物)等,等候调查。
2. 保健医立即对患病师生进行初步救治(催吐、观察等),根据病情轻重,迅速组织车辆或拨打“120”将患者转送定点医院。通知患病幼儿家长,说明情况。
3. 领导小组组织安抚其他在园师生情绪,安排未患病幼儿的照护与观察。
(三)调查与配合:
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调查、采样和检测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四)信息发布与沟通:
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做好与家长、媒体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谣言传播。
(五)善后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食堂进行彻底消毒,经批准后恢复供餐。做好患病师生的随访、保险理赔和心理疏导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一)严格落实食堂各项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消毒关。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
(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排查。
(四)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
(三)经费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幼儿园专项列支。
七、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本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单位名称:XX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