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现象,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X月X日)
(二)集中打击整治与重点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
(三)全面检查与巩固提升阶段(X月X日-X月X日)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整治内容: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 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0.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品、冶金、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具体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整治清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执法检查。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五)严格问责考核。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业执法队伍,确保专项行动力量充足。
(二)经费保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执法检查、举报奖励、宣传动员等工作,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三)机制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