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乙方(高校毕业生):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关于规范高校毕业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主旨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招录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方在正式订立劳动合同前确立就业意向,规范招募与应聘行为。
第二条 基本信息
甲方录用乙方到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报到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及岗位信息,保障乙方知情权。
2. 按约定接收乙方报到,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3. 若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入职,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4. 不得强制乙方提供担保、扣押证件或收取财物。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如实陈述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提交真实材料。
2. 按时报到并配合办理入职手续。
3.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报到或就职其他单位,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4. 在报到前应取得。
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劳动合同订立时终止。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担责。
第六条 争议处理
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毕业院校各执一份。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