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住宿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特修订本规定。
一、作息管理
1.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晚间统一熄灯后就寝,禁止大声喧哗、串寝。
2. 因病、事需外宿或延迟返校,须提前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书面请假并备案。
二、内务与卫生
1. 个人床铺、物品摆放整齐,值日生每日清扫寝室,保持公共区域整洁。
2. 严禁在寝室内私拉电线、使用明火或违章电器,垃圾需分类投放至指定点位。
三、安全与纪律
1. 禁止留宿外人,未经允许不得调换床位或寝室。
2. 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请寄存生活老师处。
3.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工具及不良读物进入宿舍。
4. 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四、行为规范
1. 团结室友,文明用语,不得打架斗殴、欺凌他人或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霸凌。
2. 服从生活老师管理,尊重值班人员,积极配合查寝及夜间点名。
五、奖惩措施
1. 定期开展“文明寝室”评比,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和生活部共同解释并执行。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