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若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若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的财产(具体见事实与理由部分列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简述纠纷性质,如: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等]一案,已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为[(年份)…民初…号](或:即将提起诉讼)。本案的诉讼标的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导致将来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明确要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如下:
1. 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号:XXX);
2. 被申请人名下登记的车牌号为[车牌号]的[车辆品牌型号]汽车;
3. 被申请人在[银行名称及具体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XXX)内的存款。
(可根据实际情况列明其他财产,如股权、设备等)
申请人自愿以本人名下[具体担保财产信息,如:房产证号XXX的房产/保证金人民币XXX元]作为担保。若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证明材料;
3. 担保财产所有权凭证或现金担保凭证复印件;
4. 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