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五金建材及相关产品的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2.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门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
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
3.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 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甲方代运;
(3)乙方自提自运。
3. 运输方式:________。
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 验收时间:________;
2. 验收手段:________;
3. 验收标准:________;
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 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 当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等;或出现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意外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遭受免责事件的一方应通知对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在免责事项发生后向对方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文件,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当出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合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治安管理案件或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爆炸、偷盗、等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的违约金。
2. 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 甲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 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
7.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一种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 向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其他事项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书。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