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委托方名称,如:XX公司或全体股东]
关于: [被核查单位全称]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实报告
根据贵方委托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 [被核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核实基准日,具体到年月日] 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核实。我们的核实工作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要求进行的,其目的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到位情况发表意见。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法律法规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核实意见。我们的核实是建立在审验贵公司提供的银行单据、凭证、账簿及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我们相信这些资料为我们的核实工作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贵公司系经 [审批机关名称,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于 [公司成立日期]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代码])。根据贵公司章程及投资各方签署的 [如:《出资协议》] 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由 [投资方名称或股东姓名] 于 [约定出资期限] 前分期缴纳。本次核实为 [如:首期出资、第二期出资或全部出资] 的到位情况核实。
二、 核实结果
截至 [核实基准日],我们确认贵公司已收到 [投资方名称或股东姓名] 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
各投资方(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1. [投资方/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占注册资本的 [百分比]%。本次实际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该款项已于 [具体入账日期] 前全额缴存至贵公司在 [开户银行全称] 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账号] 内。我们已核对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银行询证函回函》及相关单据。
2. [投资方/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占注册资本的 [百分比]%。本次实际以 [出资方式,如:实物(设备)] 出资,作价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该资产已于 [资产转移日期] 前交付贵公司,产权已转移完毕,并经 [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报告编号:[编号])及全体股东确认。
(如有多个投资方,请按上述格式依次列明)
三、 核实结论
我们认为,截至 [核实基准日] 止,贵公司已收到 [投资方名称或股东姓名] 缴纳的第 [X] 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共计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各股东均按章程及协议规定履行了本期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符合约定。
四、 重要事项说明
1.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日后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资本保全的保证。
2. 本次出资后,贵公司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占已登记注册资本的 [百分比]%。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将根据章程约定于 [后续出资期限] 前缴足。
3. 本报告附有《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及《验资事项说明》各一份。
附件:
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核实机构名称,如: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报告出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