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傍晚,我捏着铅笔,对着方格纸发呆了足足半小时。老师说完“题目自定”四个字后,我的脑子就和那页纸一样空白。窗外的梧桐叶子沙沙响,像在偷偷笑话我。我决定写我家那只总爱睡在拖鞋上的黄猫。笔尖戳下去,第一个字写得歪歪扭扭,“我”字的那一钩,几乎划破了纸背。
我告诉方格纸,黄猫的胡子怎么在太阳底下变得透明,它捉住蝴蝶又放掉的下午,空气里有槐花甜甜的味道。写它偷偷喝我杯子里的水,留下一圈湿漉漉的胡子印。写着写着,我发现我知道的比我想象的多——我记得它下巴有一小块秃,是小时候打架留下的;它不高兴时,尾巴尖会轻轻地、不耐烦地拍打地面。这些细碎的发现,让我有点兴奋,笔开始追着思绪跑,字迹更潦草了,句子像一群跌跌撞撞才学会走路的小鸭子。
三天后作文本发下来,我一眼就看见那个用红笔画的、胖胖的“优”字。它躺在格子右上角,那么神气。老师在“蝴蝶”那个词下面画了条波浪线,旁边批了句:“看得真仔细”。就是这条线,这句话,像一把小钥匙,“咔哒”一声,打开了我心里某个紧巴巴的结。原来,把我眼睛看到的东西,老老实实搬到纸上,就是好的。那个“优”字,我偷偷用手指描了好多遍,纸面都被摩得微微发热。
如今再翻,那篇作文幼稚得让人脸红。通篇都是“然后”,结尾那句“我非常喜欢我的小猫”干巴巴的,像根晒蔫了的小草。可透过这些笨拙的笔画,我分明摸到了那个二年级小孩的全部诚心。她紧张地握着笔,把整颗心都押在了那些方格子里,捧出的是一整个未经修剪的世界。那只黄猫早已走失在时光深处,但写下它的那个傍晚,铅笔的沙沙声,手心的微汗,以及初次被认可的雀跃,却在此后每一次提笔时悄然复活。它是我在文字世界里盖下的第一个印章,模糊,歪斜,却无比郑重。往后的所有写作,都是从那个印章出发的漫长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