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防范贸易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经营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物流、财务、风控等。
第三条 公司坚持合规经营、客户至上、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风控法务部及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 业务部负责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合同谈判与执行;单证储运部负责报关报检、物流安排及单据制作;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结算与会计核算;风控法务部负责合同审核、资信调查与法律事务;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事、行政及后勤保障。
第六条 各岗位人员须严格履行岗位说明书所载职责,服从上级指挥,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第三章 业务操作规范
第七条 所有业务均须以公司名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前须经风控法务部审核,并执行客户资信分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业务部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正本交单证储运部及财务部备案,并录入业务管理系统。
第九条 单证储运部须严格按合同及信用证要求制作、审核并提交单据,确保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物流过程须选择合格供应商并跟踪货物动态。
第十条 业务人员严禁私自收取客户货款或佣金,所有款项须通过公司指定账户结算,财务部须在收到款项当日确认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须当日存入公司账户,费用支出实行预算审批制。
第十二条 业务付款须凭有效合同、发票及内部审批单,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预付款项须落实有效担保。
第十三条 财务部须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业务盈亏分析,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总经理。
第五章 风险控制与合规
第十四条 风控法务部须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更新资信评级,对高风险业务提出预警或否决建议。
第十五条 禁止开展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业务,严禁虚构交易、循环贸易或融资性贸易。
第十六条 所有员工须遵守商业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合同价格及货源信息。
第六章 行政与人事管理
第十七条 员工招聘须经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初试、用人部门复试、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第十八条 员工考勤、请假、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执行,薪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
第十九条 办公设备及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登记领用,业务招待费须事前申请并注明事由与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专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