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加30分。
警察子女:爹妈是“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或者一至四级伤残的,加20分;爹妈立过个人一等功、二等功的,加10分。
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港澳台考生,统一加10分。
见义勇为表彰:本人或者爹妈受到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烈士(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按《常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单独执行,具体看文件。
消防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的政策执行。
注意:一人同时符合好几项的,只按最高的那一项加,不叠加。
怎么办理:
1. 先去学校领对应的《加分申请表》(普通、军人、消防的表格不一样)。
2. 自己带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跑对应的审核部门去办。烈士、军人类找退役军人事务局;警察找市公安局;归侨、华侨子女找当地侨办(也能网上办);港澳台找台办或港澳办;见义勇为找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这个步骤必须在4月10号之前搞定。
3. 最后把盖好章的《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