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总分不低于9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总分不低于9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给予政策倾斜的职位分数线: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市(地)级职位:总分不低于90分,行测不低于50分。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以下职位:总分不低于85分,行测不低于45分。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总分不低于90分,行测不低于50分。
非通用语职位:总分不低于90分,行测不低于50分。
特殊专业职位:总分不低于85分,行测不低于45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总分不低于80分,行测不低于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