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涵盖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质检、售后及日常行政等全部业务流程。
第二章 岗位职责规范
第三条 设计部
1. 设计师接单后需3日内完成初稿,方案修改不得超过3次(客户重大需求变更除外)。
2. 全套图纸(含平面、水电、立面、节点图)必须经审核签字后方可交付施工。
第四条 工程部
1. 项目经理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需每日填写《施工日志》,每周提交进度照片至公司系统。
2. 严禁私自增减项目,所有变更需客户签字确认并报备公司。
第五条 材料部
1. 主材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保留质检报告与采购凭证。
2. 材料进场需项目经理、客户、监理三方验收签字。
第三章 施工流程与质量标准
第六条 流程管控
1. 开工前:现场交底,张贴公司规范、进度表、联系方式。
2. 关键节点验收(水电、防水、泥木、油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客户与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3. 竣工后7日内完成内部预验收,再约客户最终验收。
第七条 工艺标准
1. 水电管线横平竖直,冷热水管间距≥15cm,电线套管无接头。
2. 防水工程闭水试验不低于48小时。
3. 墙面平整度误差≤3mm/2m。
第四章 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第八条 服务规范
1. 客户咨询需30分钟内响应,投诉需2小时内回复。
2. 建立客户专属微信群,每日汇报进度。
第九条 投诉处理
1. 设立投诉专线,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
2. 责任认定后,对相关员工按《奖惩细则》处理。
第五章 安全与行政管理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 工地须配备灭火器,严禁现场吸烟、乱拉电线。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考勤与绩效
1. 实行钉钉打卡,外勤需上传定位与现场水印照片。
2. 绩效考核与客户满意度、工期达标率、质检评分直接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