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及报废流程,控制行政费用支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办公,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所有部门及员工。办公用品涵盖文具、耗材、低值易耗品及部分低值办公设备。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办公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管理、采购、入库保管、发放登记及总量控制。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办公用品需求,监督合理使用。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费用审核与结算。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六条 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每月25日前,各部门提交《月度办公用品申领表》至综合管理部。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库存优先调配,缺货物品按核定品牌、规格统一采购。特殊或急用物品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八条 采购遵循质优价廉原则,定点供应商应具备合格资质,每年度评审一次。
第四章 领用与保管
第九条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为每周二、四下午。员工凭部门核定清单至仓库领取,签字确认。
第十条 新人入职可申领标准套装(含笔记本、笔、文件夹等)。后续领用以旧换新,如剪刀、订书机等。
第十一条 部门公用物品由指定内勤人员保管。个人领用物品自行保管,离职时须交还公司财产。
第十二条 仓库实行台账管理,每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五章 消耗控制与环保
第十三条 推行无纸化办公,非必要不打印。内部文件双面打印,单面废纸用作草稿。
第十四条 笔具、文件夹等耐用品原则上不予增补,遗失损坏个人负责。硒鼓、墨盒等耗件须空件换新。
第十五条 倡导使用可更换笔芯、再生纸制品,减少一次性用品。
第六章 报废与移交
第十六条 办公设备故障由综合管理部鉴定,维修费用过高或无法修复的,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 员工岗位变动或离职,须将保管用品移交接岗人员或仓库,凭《移交清单》办理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虚报冒领、浪费公物的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考核。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公司名称)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