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与决策。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信息汇总、联络协调及预案具体执行。
三、监测预警
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监测,发现隐患或接获预警信息应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视情发布内部预警,通知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性措施。
四、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或最先接报的部门必须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支援的事项等。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指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1. 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一般分为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响应。
2. 先期处置: 事发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3. 现场指挥: 启动应急响应后,领导小组指派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工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救援、抢险、警戒、后勤保障等工作。
4. 扩大应急: 当事件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并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5. 信息发布: 由应急领导小组授权指定部门或人员统一对外发布事件信息,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发布。
六、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 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开展伤亡人员家属安抚、赔偿补偿,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 调查评估: 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3. 恢复重建: 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修复受损设施设备。
4. 预案修订: 根据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七、应急保障
1. 队伍保障: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演练。
2. 物资保障: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建立调用机制。
3. 资金保障: 安排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4. 通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通讯联络畅通。
八、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职责、程序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提高协同处置能力。
九、责任与奖惩
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或在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各部门可依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